月。申请机构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原受理作废。Р第十七条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核准实施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含级别核定建议)。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机构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含级别核定建议)。Р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及申请首次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符合《核准规则》要求准予核准的,其级别直接核定为C级。Р第十九条对于申请增项核准的机构,不重新进行级别核定。Р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Р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试行)》(国质检锅[2002]25号)同时废止。Р附件1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Р (评审机构名称) :Р我单位的申请已经被受理,申请受理号为。现特约请进行鉴定评审,请给予安排。Р约请安排鉴定评审日期: 年月日Р申请单位名称: Р通讯地址: Р联系人: 电话: Р邮政编码: 传真: Р电子信箱: Р申请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 日期:Р (单位公章)Р鉴定评审机构意见:Р安排鉴定评审日期: 年月日Р鉴定评审机构负责人: 日期:Р (机构公章)Р注:本约请函一式两份,鉴定评审机构签署意见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Р附件2Р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Р 编号:Р (申请单位名称) :Р 经协商,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鉴定评审,请做好有关准备。Р 对日程安排、评审组人员组成有意见,请在收到本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Р Р 鉴定评审机构:Р 年月日Р (机构公章)Р附:评审组成员名单Р姓名Р性别Р工作单位Р评审组Р中职务Р证书Р编号Р联系电话Р注:本通知函一式四份,一份送申请单位,一份送许可实施机关,一份送许可实施机关的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份鉴定评审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