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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宇传媒广告影厅冠名合作协议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00KB

文档介绍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Р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冠名费用后,应按协议内容向乙方兑现所有的回报条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Р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分两次将冠名费用打入甲方指定的账,并于2011年4月5日前将__伍万元整___冠名费用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于2011年9月5日前,将剩余冠名费用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每次金额为伍万元整。Р乙方冠名遵守甲方影城管理制度,爱护甲方的影厅设施,保持卫生清洁。乙方人员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由乙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Р乙方承诺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价格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Р甲方保证影城设施完备,满足乙方冠名需求、租赁等服务需要。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规定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Р六、 违约责任Р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协议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Р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Р七、保密责任Р任何一方对因单位冠名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Р八、其它事由Р1、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2、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Р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4、本协议所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成都天晟正天新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宇传媒广告有限公司Р签署日期: 年月日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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