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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申请表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48KB

文档介绍
Р通讯号码Р联系人Р职务Р通讯号码Р出版物Р的主要内容和申请理由Р申Р Р委印单位(盖章)Р 年月日Р主管单Р位意见Р Р主管单位(盖章)Р年月日Р承印Р单位Р地址:Р联系人:Р法定代表人:Р电话:Р Р承印单位(盖章) Р年月日Р填表和Р应提交材料的说明Р1、本表用A4纸单面原样下载、复印、复制均有效,用签字笔、钢笔填写或打印;Р2、承印单位须为陕西地区出版物印刷许可企业;Р3、主办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并提交(国家机关除外)如下附件之一(A4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Р4、书稿誊清稿;Р5、宗教等内容的出版物,须提交省宗教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批准文件。Р萍乡市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Р(第联)Р Р出版物Р名称Р开本Р正文页数Р委印单位Р邮政编码Р地址Р承印单位Р地址Р准印证号Р陕内资图批字年第号Р发证机关Р及时间Р年月日Р核准印数Р Р有效期限Р年月日止Р注意事项Р1、本证是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以下简称出版物)取得合法印制的凭证。Р2、本证不得伪造、变造、涂改,不得出卖、出租、转借、转让。Р3、严格按照本证核准项目印制,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使用本证印制不同版本的出版物;不得传播到境外。Р4、出版物印制时,不得称“报”、“刊”或“杂志”,必须在规定位置标示“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并标示本证全称和证号。Р5、出版物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不得标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征订发行,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也不得与外单位以“合作”、“协办”之类形式进行印刷发行等活动。Р6、本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有效,不得当作连续性出版物证件使用。Р7、出版物出版后7日内,须向发证机关缴送样书2册。Р 8、本证一式二联,申请人、发证机关各执一联;若发证机关为市级机关则增加一联报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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