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建安全责任书Р 甲方: 马安镇惠家河中心小学Р 乙方: 湖北青达公司 Р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保障学校校建工程顺利进行,马安镇惠家河中心小学与湖北青达公司就此次校建签订安全责任书 ,如下: Р 一、甲方有义务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Р 二、甲方有义务教育师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向师生宣传自护自救知识,做好学生教学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工作。Р 三、甲方有义务要求师生在校园内必须走安全通道,教育学生不准到施工场地逗留、玩耍。Р 四、乙方将施工区域与教学区明确分开,设立隔离带,不能分开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或设置安全通道。Р 五、乙方在施工区域设立警示牌,悬挂安全标语;施工危险器械旁树立警示牌,以引起师生警觉。施工期间, 乙方负责监督学生不准进入施工区域。如因乙方监管不力,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Р六、乙方负责做好高危作业区的安全工作,设置防护墙、网,提高预防能力。如因防护措施出现漏洞,学生私自外出,导致人身伤害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Р七、乙方应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程序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提高技防水平。在校建期间,若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师生人身伤害Р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Р八、施工期间,乙方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随时锁门。若因乙方未能按时锁门,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Р九、施工车辆进出校门,务必减速慢行,注意学校师生安全。若因乙方车辆给学校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Р十、凡是因施工引发的安全隐患,一概由乙方负责。Р十一、乙方必须给甲方师生设置入厕的安全通道,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办事,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Р Р甲方负责人签字: Р Р乙方负责人签字: Р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