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隆物流园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Р为保持物流园区的整洁卫生,给业户提供舒适、清新、优雅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规定。Р1、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抛果皮、烟蒂、纸屑、垃圾等。Р 2、请勿高空掷物,违者每次支付环境破坏费2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 3、请爱护绿化和环境美化的设施,勿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不要在树枝拉绳晾晒衣服、物品,违者每次赔偿花木损坏费50至500元。Р 4、所有垃圾需分类放入垃圾箱,勿乱倒乱抛,违者每次支付保洁费50至100元。Р 5、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垃圾的清运,乱倒乱抛垃圾者,园区物业管理部门将追讨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Р 6、请勿在公共设施、树木、建筑物外墙乱写、乱划、乱贴字画与广告,违者每次赔偿环境破坏费100元。Р 7、请勿在公共区域及绿化地带堆放杂物,勿向绿化植物上泼污水和有害物质,违者每次赔偿环境破坏费100至30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貌。Р 8、请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清洁,勿在公共走廊、过道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等。Р 9、未经园区管理部门允许,请勿在公共场地设置广告招牌。违者每次赔偿环境破坏费100至300元,并责令限期Р恢复原貌。Р 10、请保持园区环境安静,勿在园区演奏鼓乐,播放各种音响和弹唱歌曲。Р 11、请保持园区环境清新,自行处理好垃圾、污水,不得随意丢弃。Р 12、园区内业户请勿在商铺外经营,请勿在商铺外擅自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或装饰品等,违者将每次赔偿环境破坏费100元。Р 13、分拨中心及信息配载区内不可生火、做饭、住宿,违者园区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工具,并处以200至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