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作程序Р 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的正确使用,并对混凝土的质量指标进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最终质量及混凝土运输和混凝土泵送质量。Р本程序适用于符合本程序规定条件的混凝土。Р 2、相关文件Р 《质量手册》、《生产过程工作程序》、《产品的监视与测量工作程序》、《不合格产品控制工作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程序》Р 3、职责 3.1实验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开盘鉴定,质量检查员负责进行具体操作。Р 3.2试验室负责混凝土配合比的适用性,及对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工作。Р 3.3技术领导负责对现场材料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技术处理及决策。Р 3.4施工单位参加人员负责对混凝土基本工作性的认可。如施工委托我方代理或仅签字认可,应在合同中注明。Р 4、工作程序Р 4.1参加开盘鉴定的人员规定如下:Р (1)生产部长、实验室主任、调度员;Р (2)质检员、试块员;Р (3)试验室技术人员;Р (4)施工单位技术人员;Р (5)总工程师(必要时);Р 4.2在做开盘鉴定前,质量检查员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Р (1)测试砂、石含水率(由试验室提供,每日至少做一次);Р (2)测试砂含石率(必要时);Р (3)测试砂含石粉率(必要时);Р (4)大气温度;Р (5)搅拌水温度(冬施时);Р (6)了解各种原材料的储备存放情况和使用要求;Р (7)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施工配合比的计算;Р (8)准备好相应试验器具;Р 4.3质量检查员将计算好的施工配合比交操作员进行操作并进行如下检查:Р (1)计算是否准确;Р (2)材料品种规格的使用是否正确;Р (3)搅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Р 4.4质量检查员对配合比所使用的外加剂进行品种、规格检查,并对加外加剂的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进行抽查。Р 4.5外加剂管理人员负责质量检查员的交底对外加剂的掺加进行管理和检查,并对掺加量及方法负有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