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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163KB

文档介绍
,加之政府缺乏宣传力度,因此参合的积极性相对较差。Р4.2医疗服务需求方的“逆选择”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一般保险项目的重要区别在于,一般保险项目只涉及保险方和被保险方两个主体,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有重要的第三方主体——医疗供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及医疗服务技术性强的特征卓识和,农村享受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都由医疗供方决定,这就使得医疗供方容易产生“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第一高危人群愿意参加,健康人群却不愿意参加。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农村人口的进城务工,国家没有政策和法规约束他们参加合作医疗,而他们家庭成员中留在农村的老弱病者居多,具有较高的患病率,这部分人的参保比率较大,其结果在整体上增加了合作医疗的风险性。第二,在对到定点医疗机构外就诊的参保农民普遍缺少有效费用控制办法的情况下,常常出现“小病大养,无病骗保”现象。Р4.3资金的筹集困难Р作为新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来源的主体之一,农民个人缴费在整个资金筹集过程中有着很大影响。筹资成本高、筹资难度大,仍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难度很大的一个环节。由于是自愿参加原则,没有政府的强制要求,加之农民的风险意识不高,因此参合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基层干部为了提高参合率,挨家挨户宣传,做说服工作,一天收不了几户保费,致使筹资效率低,筹资成本高。一些地区由于农民外出打工较多,未完成规定参合率,只有采取垫付保费的方式。Р从各地的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对于选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来讲,每年的个人缴纳部分应该是可以承受的,农民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应该说是比较高的。但是,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否能够及时到位,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这部分资金可能会及时划拨到农民的个人医疗账户,而对于那些经济基础比较差的市、县(区),情况可能就不容乐观。仅仅依靠农民个人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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