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之一的专职、主管(领班)可奖励100~500元。Р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搞好安全活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成绩显著。Р5.2对主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职责要求落实,层层把关,在作业过程中,确保“六防”技能,“三不伤害”措施到位,确保生产安全。Р5.3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中,积极参与,有具体内容和措施,在活动中得到公司领导一致好评。Р5.4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改进技术工艺,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人身伤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方面得到公司领导的一致好评。Р5.5对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敢大胆制止,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能积极采用果断措施,及时排除险情,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Р5.6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投入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使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免受重大损失。Р6.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奖励100-200元。Р6.1季度内无违章的班组。Р6.2季度内无工伤、险肇事故的班组。Р6.3得到厂方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人员。Р7.有下列情况的主管、领班可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罚。Р7.1在主管岗位工作后,属自己管区、防区作业范围内出现重伤事故,一年内出现三次(第三次事故截止)轻伤事故,受到生产部级以上的机构通报批评者。Р7.2属下队伍未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出现事故,或被现场监督人员多次批评,劝告教育不听者。Р7.3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在施工现场作业引起工伤的。Р7.4因属下作业人员作业完成后留在现场的杂(废)物而导致事故出现的。Р7.5属下队员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受罚的其主管领班应承担罚款总数的30%。Р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个人可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Р8.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罚款50~100元。Р8.2违反“六防”和“三不伤害”而造成本人或他人工伤的,罚款10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