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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单位职工申请购(建)住房审查表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离婚Р□再婚□丧偶Р职级(职称)Р Р参加工作时间Р Р工作调动调入时间Р Р军转人员转业时间Р Р建立公积金时间Р Р住房情况Р□已购公有住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全额集资建房□参加市场运作建房□承租住房□无住房□已退房(附退房证明)Р领取住房补贴情况Р□已领□未领□已退(附证明)Р申请购(建)房屋座落Р路(街)Р里(巷)小区Р门牌号Р栋Р单元Р楼层Р房号Р购房面积(㎡)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Р申请人(签名):Р Р配偶(签名):Р Р 年月日Р申请人工作单位审查意见: 该职工年月起至今在我校工作,期间未参加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未领住房补贴。Р申请人所在地市(县)房改部门意见:Р经办人:Р Р Р(盖章)Р经办人:Р Р Р (盖章)Р负责人:Р Р Р年月日Р负责人:Р Р Р年月日Р配偶工作单位审查意见: 该职工年月起至今在我校工作,期间未参加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未领住房补贴。Р配偶所在地市(县)房改部门意见:Р经办人:Р Р Р (盖章)Р经办人:Р Р Р (盖章)Р负责人:Р Р Р年月日Р负责人:Р Р Р年月日Р售(建)房单位意见: Р区直房改办意见:Р Р Р Р Р Р Р经办人:Р Р Р (盖章)Р经办人:Р Р Р (盖章)Р负责人:Р Р Р年月日Р负责人:Р Р Р年月日Р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未婚声明、离婚证明)、职称证或职务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Р2、各房改部门意见栏由当地房改部门审查,并注明购买房改政策性住房的情况;Р3、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审查,并到当地房改部门审查购买房改政策性住房的情况;Р4、1994年1月1日至申请购(建)房期间有工作调动的职工,均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及当地房改部门住房情况调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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