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责任人时,努某担心冒名贷款问题暴露,采取不及时入账的方式挪用单位资金,并侵占个人工资收入,用于归还部分冒名贷款。Р 此案件的发生正是由于该行存在严重人情大于制度、关系高于规章、信任代替监督的现象,员工风险意识淡薄,员工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缺失,片面强调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而对8小时以外的活动关注不够。Р 二、针对案件引发的教训与思考Р (一)树立遵章守纪意识,防范操作风险,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Р 信贷“三查制度”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根本。一是贷前调查必须到客户单位实地查看,认真核实客户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要注意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社会关系、关联企业及其运营情况等风险点。按照《贷款通则》、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办法》和农村信用社《贷款操作规程》办理,二是对贷中审查的监督,监督贷款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要素齐全、合规,是否按程序办理的等;三是对贷后检查要有专人进行检查,摸清企业经营状况,了解企业经营动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销售收入下降,利润不断的减少,资产变化较大等因素,要及时分析原因,如对到期贷款人的收回带来不利的因素,要及时采取风险预警,起诉,资产保全等措施,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Р (二)加强员工合规教育,规范从业人员行为。Р 放贷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信贷资产质量。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员工思想教育,通过加大检查纠错力度、强化警示作用等措施提高员工合规意识,不断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员工在思想道德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另一方面要密切监测员工行为动向,加强对基层负责人权利监控,也要加强对员工的行为分析与监控。定期进行全面员工行为排查,包括贪污侵占挪用方面、贿赂方面、外部查办方面、工作表现方面、经济往来方面社会交往方面、家庭状况方面等。采取相互交叉监督方法,严密监测员工行为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