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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正风反腐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倡廉建设考核。Р五、工作要求Р(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Р(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乡纪委将定期筛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办,由乡纪委直接约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乡纪委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乡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乡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Р(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乡纪委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Р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本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乡纪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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