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守责任担当,恰尽工作职责,以完善责任体系为重点,以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创新载体为抓手,在准确把握、科学厘清“两个责任”的基础上,切实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严格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科学公正的责任评价体系、完整闭合的追究链条,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为综合局改革发展稳定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Р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细则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明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其中将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归纳为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管理责任;将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归纳为维护协助责任、监督检查责任、执纪查处责任和报告报备责任,现根据上述内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细则。Р(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细则Р1、抓紧“落实责任”1)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统一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为保证上级组织各项部署和要求在综合局所属各级党组织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全面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