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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检测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液化石油气检测制度Р为了确保燃气质量,保证气源符合《液化石油气》的标准,按照《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液化石油气气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了强化本单位的液化石油气气质管理工作,确保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液化石油气,特制定该制度。Р1、为了确定液化气的成分,常将液化气分析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气瓶充装前检查对瓶内残液、残气有怀疑,无把握弄清瓶内属何种气体和无法判明的;第二种是罐车运送气体的质量验收。Р2、采用常规的化验分析方法既可定性又可定量。首先检查瓶内残液、残气,采用专用器具进行取样,使用分析仪器将取好的样品予以分析。罐车罐体内气体取样、分析用同样的方法进行。Р3、样品应有代表性,取得的样品应及时用分析仪器进行化验分析。Р4、经化验分析后将结果对照气体质量标准,准确判断分析和核验瓶内是否为液化石油气介质。罐车罐体内的气体化验分析应对照气体质量标准和罐车充装质量报告(发货单)。Р5、瓶内残液、残气经验证符合液化石油气标准后,对气瓶还应进行抽残液(气)、抽真空置换处理。判明瓶内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不符合液化石油气标准介质的气瓶不得充装,且应进行相关规定的处理。Р6、取样、化验、分析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化验分析操作的要点和相关专业技术要求,以及安全操作规定,防止取样过程中产生静电或其金属物的碰撞等产生火花,禁止一切火源、火种等,确保气体取样、化验、分析安全。Р7、对化验的结果严格对气瓶或罐车实施唯一性标识,不得出错,并作好相关气体分析记录,及时整理做好存档工作。Р瑞安市液化气公司Р2012年10月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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