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都不应使他失去作为证人以及向仲裁人提供任何与争端有关的证据的资格。仲裁可以在本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进行。但甲方、监理单位和乙方的义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仲裁正在进行为由而加以改变。第十四条工程变更14.1甲方变更的权利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工程变更,乙方必须按指令要求先行施工,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一期厂房及配套设施消防施工合同10/1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价款、工期等)拒绝。否则,按乙方拖延工期处罚。14.2变更项目的估价a)合同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在其中标综合单价分析只计取材料、机械、人工组成的单价基础上下浮20%。b)如通过以上方式不能确定单价,则按常州市场价执行。无论变更价款能否得到甲乙双方的确认,乙方都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该项变更,否则以乙方违约处理。如果变更文件未涉及到工程量的变化,则工程量不予调整。14.3变更价款确认:所有工程变更价款的确认及付款审批还需得到甲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批准方为有效。单项现场签证金额小于2000元的,不计费用;单项工程增加20万元以上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4.4变更价款的支付:原则上工程变更价款在本工程完工后结算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按本合同所述的有关的规定支付。14.5乙方的变更:乙方提出的经甲方同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享有净收益的70%、乙方享有净收益的30%。14.6不可预见费(发包方预留金):不可预见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由甲方支配,归甲方所有。不可预见费的使用必须经报甲方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未动用部分在工程结算时不作为合同总价款组成部分予以支付,乙方有权得到的不可预见费金额应限于甲方根据本条规定决定动用不可预见费金额的工程或不可预见费用方面的金额。第十五条供材料15.1除非材料或设备的品牌、规格已由甲方在招标时指定或于议标过程中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