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教代会的各项活动都应该遵照教代会的民主程序进行。Р实施教代会代表评议教代会制度,也是完善教代会制度的重要环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教代会代表“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根据这一规定,在每次教代会例会时,应由民主管理委员会组织教代会代表对自上次例会以来的教代会工作及本次会议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民主管理委员会汇总报校党委研究,提出整改意见。Р三、建立代表视察制度,强化日常的民主管理和监督Р 教代会代表是经教职工选举,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代表,分布在校内不同的工作岗位,他们的作用不仅体现在教代会开会时,更多的是体现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因此,建立代表视察制度,使代表们经常参与学校的管理、咨询和决策,对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激发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视察内容应包括提案落实情况、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等。代表视察应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眼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切忌搞形式,走过场。总之,建立代表视察制度是一项密切代表与教职工群众联系,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行使代表职权的重要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强化日常民主管理的有效措施,应长期不懈的抓下去,使之成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规性工作。Р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在密切干群关系、畅通民主管理渠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载体作用。但是,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在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期望短时期内就尽善尽美。只有积极发掘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资源,不断完善教代会的制度体系,强化教代会的运行机制,才能推进教代会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最大限度地维护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推进高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使其在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Р作者简介:Р周秀华大连理工大学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