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Р(5)医疗救护组: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负责现场伤员的检伤分类、抢救和转运等工作。Р(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设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物资及装备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等后勤保障工作。Р(7)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门负责,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Р(8)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市政府负责,当地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Р3.3省有关部门Р省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Р(1)省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Р(2)省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协助、指导当地政府或企业组织恢复生产,按照福建省医药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医药储备管理工作。Р(3)省卫计委: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应急救援需要的特种药品和特殊救治器材;负责事故伤亡、中毒人员的认定并随时报告。Р(4)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管控、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保障救援道路交通畅通;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Р(5)省民政厅:按相关规定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并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Р(6)省财政厅:负责在应急救援中按规定应由省级财政承担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Р(7)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对可能存在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负责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防止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统一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