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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经济法必做作业答案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用税РB.土地增值税РC.房产税РD.资源税Р5、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BC )РA.稿酬所得РB.偶然所得РC.股息所得Р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Р三、简答题Р1、简述我国流转税法的概念和类型。Р答:流转税法是调整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所谓流转额,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销售收入额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营业收入额,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相应的,流转税法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法。Р2、简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特别纳税调整制度。Р答: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所进行的税务调整。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确立的特别纳税调整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独立交易原则;(2)预约定价安排;(3)核定应纳税所得额;(4)防范避税地避税;(5)防范资本弱化;(6)一般反避税条款;(7)补征税款加收利息。Р3、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Р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经济法律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国家,一般是以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代表,称为出让人;另一方是自然人或法人,称为受让人。国家在此是以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双方必须遵守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2)土地使用权出让附有特殊限制。表现为权利的有限性和有期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具有一定年限且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限的规定。使用期满,国家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许多使用限制,如必须遵守出让方制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要求等方面的条件,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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