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道路车辆行驶畅通、安全。Р7.1.2 行车道路两侧表示允许临时停车的区域应油漆黑黄相间(30cm间距)标志,确保管理区域内无违规停车现象,道路路面应保持整洁、无损。Р7.1.3 外场管理区域内允许停车的位置,应用白色油漆标志编号,标识应清晰、醒目、完好。Р7.1.4 对进入外场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车辆应予以引导。Р7.2 停车库(场)管理服务Р7.2.1 应在停车库(场)地面用白色油漆划出车辆行驶指引标志和固定车位编号标志。Р7.2.2 应在停车库(场)的进出口醒目处,悬挂禁令标志、限高标志及收费标志。Р7.2.3 停车库的通风、照明、消防、排水及监控等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Р7.2.4 应保持停车库(场)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渗漏水、积水。Р7.2.5 停车库(场)应派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并按规定收泊位费,停车库(场)进出口处,应设置收费路障等设施。Р7.3 车辆管理服务Р7.3.1 机动车辆Р7.3.1.1 应为办妥长期停车证的车主提供相对固定的车位。Р7.3.1.2 地下车库只为车主提供长期停车服务(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应由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方可停车)。Р7.3.1.3 辅助、引导车主安全停车,提醒车主勿将贵重物品遗忘在车内,勿忘关闭车窗、车门,并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漏油、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提示车主,同时向管理处报告。Р7.3.1.4 外场管理区域的指定地面可提供临时停车服务,实行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并确保已办证车辆的停车。Р7.3.1.5 实行机动车辆登记制度、停车收泊位费制度。Р7.3.1.6 严禁载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外场管理区域。Р7.3.2 非机动车辆Р7.3.2.1 应为进入管理区域内的非机动车辆提供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的服务,管理区域内不准许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Р7.3.2.2 应对收费的非机动车库实行有证停车、有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