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原则上不在施工范围居住、携带家眷、生火做饭等影响人身财产及施工安全的行为。如由于甲方原因或第三方造成乙方的工程事故,甲方或第三方要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Р第十条奖惩条例Р10.1乙方提前完工不奖;但应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Р10.2延期开、竣工违约金:甲方可按合同金额的3‰扣除违约金。Р第十一条违约条款Р11.1乙方工程质量经甲方组织的阶段检验、抽检或竣工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无条件整改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所需的材料由乙方按投标要求的材料购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Р11.2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天按逾期未支付工程款部分的0.5‰/日支付违约金,但为未付款总额10%为限。Р第十二条、争议或纠纷处理Р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争取协商、调解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Р1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调、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管辖权法院起诉。协商、调解及诉讼过程,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停工或要求乙方退出,否则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Р12.3合同的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等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第十三条、附则Р13.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13.2甲方图纸及乙方预算表是合同的组成部份,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具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盖章):南宁广缘仙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广西南宁飞浩机电工程有限公司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Р代理人: 代理人: Р电话: 电话: Р地址: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环路90号汇东郦城1A栋二单元11楼全层Р 签订日期:2011 年月日Р合同有效期:2011年月日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