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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85KB

文档介绍
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统编、规划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Р      3、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和学术论文共计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被省以上专业机构收藏、采用。Р    论文、著作和教材经专家鉴定,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强的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达到教授级高级讲师水平。Р Р附    则Р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业绩须是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业绩。Р二、教学质量考评情况须提供学校相应文件。示范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须附本人教案或讲稿、主办单位证明。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Р三、“主持”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主要完成人”是在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以上均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项目(课题)须附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Р    四、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Р    五、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Р    六、本条件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Р    七、评审委员会在掌握本条件时,要从申报人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把握,在衡量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重点衡量其学术、技术水平,如认定申报人的综合水平达不到相应职务的要求,可视为申报人不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相应职务的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Р八、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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