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破损或钢管扣件锈蚀未及时更换。Р(二)部分安全网、钢管扣件使用、更换、保养等台账建立不够细化,部分工地未建立报废机制。Р(三)现场实际使用中的安全网、扣件、钢管、安全防护用品等产品名称与备查资料反映的厂家不相符。Р(四)安全网、钢管、扣件见证送检量未符合规范要求。Р(五)监理企业对用于现场安全设施的材料把关不严,企业及项目部未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购置材料、对进场检验和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采购人员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Р三、下一步工作要求Р(一)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的行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工地安全隐患自查排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履职履责,强化工地监理力度,加强工地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Р(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充分认识我市目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网和钢管扣件等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Р(三)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普遍增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Р(四)加大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力度。我局将结合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安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行为。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抽样检测,杜绝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的建筑工地在各级文明标化工地评审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 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Р附件:建筑安全防护用品抽检情况一览表(存在不合格批次的项目)Р Р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Р 201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