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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众筹的风险类型与防范措施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95KB

文档介绍
损失。Р(三) 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制度Р在互联网众筹投融资过程中, 众筹平台扮演交易中介的角色, 匹配交易的实现。如果在众筹过程中资金池由众筹平台控制的话, 那么极易出现资金挪用现象, 一旦资金挪用造成损失, 则会损害投资者和融资者的积极性。因此, 必须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制度, 将资金托管的责任交给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代理资金在筹资人账户、平台账户和投资人账户间进行流转。Р(四) 成立行业协会Р互联网众筹行业目前缺少行业协会, 应加快建立能够全面收集信息和数据, 对全行业进行统一监管的互联网众筹行业协会。互联网众筹行业协会设立后首先应当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并监督行业成员贯彻执行。因此互联网众筹行业的发展既需要政府监管又需要行业协会的配合, 二者缺一不可。Р(五) 健全信息披露制度Р互联网具有信息传递便捷和高效的特点, 与此同时, 互联网的虚拟性也造成了欺诈可能性的提高。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有效的防止互联网众筹项目对投资者恶意欺诈行为的发生。众筹平台加强对项目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对项目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 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利益损失的情况发生, 同时提高项目操作过程和融资过程的透明度。对于筹资者而言, 建立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提高信誉, 吸引更多投资者对项目感兴趣, 使项目融资变得更为顺利。Р参考文献Р[1]邓建鹏.互联网金融时代众筹模式的法律风险分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14 (03) . Р[2]徐韶华, 等.众筹网络融资风险与监管研究[J].浙江金融, 2014 (10) . Р[3]申羽.互联网众筹融资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改革与战略, 2015 (09) . Р[4]李赫尧.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众筹平台运营机制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 2016. Р[5]徐泽旸.我国互联网众筹的法律监管研究[D].浙江财经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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