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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办事指南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109KB

文档介绍
Р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Р社会团体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Р(一)年度工作报告书。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在首页右侧“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中点击“社会团体”,进入“社会团体网上办事大厅”,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选择菜单栏中“年检”业务的“网上填报”,进行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社会团体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数据库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一份,在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社会团体印章齐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Р社会团体应认真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社会团体自行承担。Р(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社会团体登记证号尾数的单双号交替进行财务审计。需要进行财务审计的社会团体,除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外,还须同时提交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应当包含所有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Р检查年度期间获得5A评估等级的,可以不提交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Р社会团体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委托同一家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连续不得超过2个审计年度。Р(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民政部可以根据年度检查工作需要,要求社会团体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Р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还应报送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明细的审计报告。Р(四)报送材料。社会团体将年度工作报告书(含按要求须提交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准备齐全后,连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送至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8房间)。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10日内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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