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书□;3、举办的批准设立、登记注册的证明(指申请者的工商营业登记证明) □;4、竞赛规程、规则、组织实施方案□;5、竞赛经费来源证明□;6、竞赛场所使用意向书□;7、竞赛使用的器材和设施的名称、类型、来源等材料(填在表格上) □;8、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基本情况材料□;9、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同意派出裁判员的证明□;10、竞赛经费的预算报告(填在表格上) □;11、危险性项目医疗急救方案□;12、委托举办合同和受托体育机构的批准设立、登记注册等有关证明材料□。Р其他材料:1、设计、制作、发布体育竞赛广告的合法经营资格□;2、举办危险性项目为参赛者办理人身保险证明□;3、举行抽奖活动办理公证证明□;4、担保方式和证明材料□;5、是否有其他推广活动(附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件□。Р(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体育比赛活动,还应当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许可)Р竞赛经费预算Р预算总收入(人民币,元)Р经Р费Р来Р源Р1、广告(赞助)费Р2、实物赞助(名称及数量)Р3、报名收费标准Р4、门票价格Р5、其他收入Р预算总支出(人民币,元)Р支出项目Р出场费Р食宿费Р差旅费Р交通费Р酬金Р奖金Р合计Р运动员Р裁判员Р工作人员Р场租费Р办公费Р设备器材Р税金Р宣传费Р广告制作费Р其他支出Р申请单位承诺Р本申请书及所附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申请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Р 申请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Р年月日Р受理窗口Р意见Р经办人: 负责人: Р 年月日年月日Р备注:1、所有规定的申报材料请整理齐全后附在此申请书后面。Р2、举办本区、县的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在开赛的30日前向举办人所在地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登记。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