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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63 |  大小:491KB

文档介绍
非法采矿得到及时处置;进一步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管理,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Р(四)存在的主要问题Р矿产资源勘查后劲不足,资源潜力有待进一步查明。勘查矿种主要集中在煤、锑,涉及其它矿种少;基础地质与勘查成果多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成果,长期以来勘查投入低、勘查成果少,探明可供开采资源储量少,生产矿山后备资源不足;勘查行政监督力度不够,Р缺乏问责机制,探、采矿权管理方式趋向同质化,抑制了矿产资源勘查的积极性,加上探矿权的非理性炒作,加剧了“圈而不探”现象,地质勘查工作严重滞后;特色优势矿产锑矿资源储量保障程度低,仅够开采13年,铜、金等其它金属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更低,与市域内良好的找矿地质条件不匹配,亟需加大找矿力度和资金投入,加强重要矿产调查评价,开展攻深找盲和开拓老矿山边深部找矿。Р矿业产业结构仍需调整。矿山企业规模小,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水平低,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竞争力较弱,大中型矿山比例不足5%;矿山企业管理水平低,资源利用方式单一,重采矿、轻加工、高附加值产品较少,亟需调整矿业结构,提高矿产品深加工能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壮大新兴产业。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难度大。娄底市以往“多、小、散、乱”的矿业结构布局,导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现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多,闭坑和废弃矿山的地灾隐患、三废污染、水土流失等历史遗留问题长期累积,成为矿业发展的包袱;随着非金属矿产开发力度的加大,部分矿山乱采滥挖,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更趋严重;绝大部分矿山企业未按照“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资金投入不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十分突出,治理恢复难度增大。Р科学的矿政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规划的权威性、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勘查开发市场体系、宏观调控机制等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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