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青少年重新犯罪。对象是曾受过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别是我们做出宽大处理,不捕或不诉的人。在审查案件、提审、庭审的时候,采取不同与成年人的方法,边办案边教育,让他们挖出犯罪根源,痛下决心,誓不再犯。我院并对每一位不捕、不诉和审后判缓刑的被告人均成立了由我院、家庭、学校、社区组成的跟踪帮教小组,进行考察和转化工作。Р 2、预防有严重行为偏差的青少年犯罪。对象是有的行为以触犯法律但年龄不够;有的行为接近犯罪边缘;有的虽为被害人但行为也有严重过错的。我们组织他们参加法庭的旁听,到少管所听少年犯现身说法等活动,对他们触动很大。Р 3、预防偶发性的犯罪。对象是在校中、小学生。一是通过上法制课的形式,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二是对一些由于学校管理不严,造成青少年权益被侵害的现象,给该校发检察建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对一些学校周围环境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的公安派出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学校放学时派出警力在学校附近巡逻,打击针对学生的寻衅滋事案件,还学生一个安全、舒适的上学环境。Р 4、不放松对在押的未成年人犯的帮教工作。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帮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内容,也是检察机关督促未成年犯罪人员自觉改造,悔过自新的重要手段,我院根据不同的帮教对象建立相关帮教机制。我院监所检察科的干警对入所人员坚持谈话制度,宣讲法律法规,敦促悔改。为了更好地改造,教育少年犯,我们还多次选派年青干警到市看守所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在押少年犯开展谈心帮教活动。Р 一年来,我们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少的距离,有关办案制度落实不够扎实;较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搞得不多;防范青少年犯罪措施及其研究还不够深入。今Р后,我们将继续加倍努力,大胆创新,开拓进取,使我院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有新的飞跃,上新的台阶。</p 袇肈芃薁螃肇莆螆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