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社保税费;及时准确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月准确核对、及时发放工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合理合规支出,保证专款专用;监督检查诉讼费收取和缴库工作,及时做好诉讼费退费工作;每月向院长提供全院收入支出统计报表;及时核对执行案件款;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诉讼费按要求返还;接受财政、审计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2014年财政局升级了集中支付系统,5月份时我院财务人员参加了“财政一体化系统”的培训,已熟练掌握并使用该集中支付系统(包括工资系统和公务卡系统)。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为我院所有在职人员(不包括聘用制人员)办理了公务卡,并制定了我院公务卡使用规范,减少了现金使用量,目前公务卡使用还在摸索阶段,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二是按时认真完成年度工作。认真编报年度预算报表,积极争取2015年度经费预算,让我院审判工作无经费后顾之忧;按时完成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财政部门;严格执行2014年度预算,按时申报预算指标,及时调整追加基建和行政预算经费,弥补资金缺口;按时完成政法专项经费和政法装备报表上报工作;完成2013年度法院系统财务统计报表工作,审核并汇总我市14个基层法院(法庭)财务统计报表后上报自治区高院(2013年度新增扎赉诺尔法庭报表),并一次通过高院审核;及时完成每季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领导干部审计责任报告;完成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和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每月按时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统计报表上报财政部门;及时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换证工作。2014年7月,财政部门专项检查组来我院检查了经费结转结余情况,我院顺利完成迎检工作并形成检查报告上报财政局。三是积极认真完成专项工作。2014年财政部新出台了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们认真学习新的会计制度,并参加了3月份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