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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适度规模与偿债能力提升研究——以创维企业为例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4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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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未能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Р所谓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注重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而不仅以其存在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一点在现有偿债能力指标体系中并未充分体现。在现行体系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内容仅是对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的照搬与固化,并没有考虑到企业中各项资产和负债背后所隐藏的实质性关系。在企业实践中某些反映在流动负债科目中的债务对企业而言是不会因无支付能力而产生财务风险的,如关联企业的往来款、暂借款等;而某些反映在流动资产项目中的资产会因其变现能力差无法支付短期债务而产生支付危机,如长期挂账而实际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已抵押的短期有价证券等。因此该指标体系应格外关注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实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分级,兼顾资产的良好程度。Р(三)影响创维企业偿债能力的主要因素Р1、分析方法的单一性Р比率指标分析是企业偿债能力分析的主要方法,在实际运用时,企业往往只注重定量分析,而忽视定性分析。实际上,企业资产负债的内容和项目很多,依据财务报表所进行的比率指标计算和分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历史成本计价模式下,企业资产的变现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较高的账面价值也许伴随着较低的变现能力和变现价值,如长期待摊费用、存货积压、预付账款、待摊费用以及其他不良资产等;较低的账面价值也可能伴随着较高的变现能力和变现价值,如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所以,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应进行定性分析,全面把握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如石油存在不良资产、是否将应收票据贴现给第三方、是否存在账面上未反映的或有负债等。Р2、分析方法的静态性Р现有的偿债能力分析师一种静态分析,而不是动态分析,只重视一种静态效果,而没有充分重视在企业生产经营运转过程中的偿债能力,只重视某一点上的偿债能力,而不重视达到这一点之前积累的过程以及企业今后偿债能力的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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