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长沙市天心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办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30万元的奖励。Р(3)建安企业在我区建设的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或省级优质工程“芙蓉奖”的,相应给予主要承建单位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Р(4)区属建安企业首次获得“特级建安企业”“一级建安企业”资质证书的,相应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Р(5)当年首次被国家旅游局评定并获得标志、证书的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或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四星级酒店,相应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Р(6)总部设在我区,当年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百强旅行社或省级五星级旅行社的,相应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Р(7)物流企业当年首次获得国家5A、4A资质证书的,相应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Р(8)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区内项目当年首次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湖南省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相应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Р2.科技创新奖:Р(1)企业开发的科技产品、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在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或项目运营的当年,对企业给予奖励。其中,获国家级科技进步特、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获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Р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限奖励第1至第5完成单位,省级科技进步奖限奖励第1至第3完成单位。Р(2)凡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并获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应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Р(3)凡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实现产业化生产,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Р3.企业上市奖:Р鼓励区内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对已经进入上市辅导期并列入省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成功在国内主板、国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和香港上市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Р三、有关说明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