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Р学院院长意见:Р 院长签字(或盖章):Р 年月日Р销假条Р尊敬的老师:Р兹有班学生因请假天( 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已期满返校,特此申请销假。Р此致Р敬礼Р 销假人:Р 年月日Р辅导员签字:Р 年月日РXX学院请销假管理制度Р为了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参照《XX大学学生考勤管理规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Р一、请假类别Р(一)病假:原则上须有学院医务室(学生在校外生病应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交疾病证明时,可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病好后再补交疾病证明书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必须在离校24小时以内补假或由家长代为办理。Р(二)事假: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应事先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一学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周Р(三)公假:凡受学院、学院部门、系(部)委托办理公事、参加校外相关比赛、活动、会议等需请假的,须凭学院、学院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出具办理公事的证明请公假。Р二、批假权限Р(一)学生请病假在一周以内(含一周)由班主任会同辅导员共同审批。Р(二)学生请病假在一周以上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并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Р(三)学生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会同辅导员共同审批。Р(四)学生请事假在三天以上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并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Р三、请销假程序Р学生请销假实行自下而上的审批手续:;Р(一)学生到辅导员处领取请假条,并说明请假理由。Р(二)填写后,交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批。Р(三)请病假一周以上(或事假三天以上),送院领导审批。Р(四)学生凭假条外出或回宿舍休息,学生因请假不能在宿舍住宿的,在请假后及时将假条交其所在宿舍楼宿舍管理员处。Р(五)学生请假期满应返校一天内到辅导员处主动进行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