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Р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执行。Р2.7镇(街)应急组织体系Р各镇(街)参照区的做法,设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负责地区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Р3.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报告和认定Р3.1监测Р从化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配合省、广州市建立全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全省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区农业(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全区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和队伍的建设;要按照国家、省和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年度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方案”,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林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工作及时、快速、高效。Р农业(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全区“年度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Р3.2预警Р3.2.1区农业(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信息,按照本地区和周边地区、国内、国际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同时,要遵循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要根据重大动物疫病不同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或及时解除预警。Р发出、调整或解除重大动物疫情预警,应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通报本地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Р3.2.2广东省将重大动物疫情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个级别;根据《广州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我区增加白色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