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指挥宣布解除事故警报,并负责通知安监局和相关救援部门。Р4.3 信息报告与处置Р4.3.1应急值守电话Р信息通讯联络方式是通过职守电话和手机,(现场的联系通过防爆对讲机),对应急人员进行24小时有效的联络。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为:0533-7540293Р4.3.2内部预警信息报告Р启动应急预案Р总指挥Р报告给值班人员Р发现异情Р报告程序: > > >Р以本公司现有通讯资源,电话、手机为通知信号。若一旦危险目标出现问题,值班人员除做到及时正确的应急处理外,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根据演练时的分工分别用电话或手机报警。报警应口齿清楚,具体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状况等。要根据事故地点、事态的发展决定应急救援形式(单位初始自救或采取社会救援),对依靠本单位的力量不能控制,应尽早争取社会支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Р4.3.3信息上报Р当公司区域内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将事故(包括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至区政府安监局,以便实施紧急避险与救援。Р报告内容: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c事故的简要经过;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e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f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Р4.3.4外界沟通Р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周边企业进行电话通知,说明事故情况,如有必要按疏散方向图进行人员疏散。若出现特大事故,公司指定新闻发言人,定期向外界公布事故处置的进展情况。Р5 应急响应Р5.1 响应分级Р一级应急情况:主要指大型应急,当发生重大的火灾、爆炸或化学泄漏事故,危机附近地区的居民安全时,应进入大型应急救援状态。此时,应迅速报告市安监局继医疗、环保消防、公安、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请求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