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偏差范围的、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等;及时审图,若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者缺陷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修正意见,逾期核对或者未进行核对和提出修正意见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Р7.2.15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事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承担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Р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Р8.1乙方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所有工程款必须立即全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工程款划入非甲方账户或Р者由任何个人领取,否则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款流失,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缴纳相应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款项10%的违约金。如未支付,则甲方可在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或者其他项目可用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8.2甲方在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到账后,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乙方指定的收款人账户,但乙方应具备以下要求支付的条件:一、有使用该到账款项的用款计划;二、附有需要支付人工工资、材料、设备等款项的合同或者足以确认的其他支付依据;三、收款人开具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Р8.3甲方向乙方拨付的工程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到账款扣除甲方的税金、管理费、规费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的款额。本工程应缴的税、费随工程产值和进度款、结算款同步发生。如本工程因建设单位要求或者指定分包等原因,使得甲方可收取总包管理费、配套费或者总包服务费等,甲乙双方约定可按比例分配(其中已向甲方缴纳税管费的分包部分除外)。分配的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Р8.4甲方根据前款约定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拨付款项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一定的备用金,备用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Р8.5乙方在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前需要先行垫资的购买材料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