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反弹。Р(八)完善监督管理,深化重点环节的治本根源。Р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当前医疗工作的重点,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做到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相结合,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Р三、工作要求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卫生院及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要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卫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督导督查机制,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的落实。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部门、科室,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卫生院及科室领导责任。Р要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严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作出严肃处理;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吊销执业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并进行通报,以严肃行业纪律。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信访举报集中管理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暗访巡查和通报制度,加强防范。迎接省卫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将组织明查暗访,一旦发现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决不手软。Р卫生系统纠风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年度考核检查相挂钩。我院全体员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2014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成效Р卫生院Р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