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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考核指标。人民银行对主动指导金融服务站工作的金融机构给予再贷款、再贴现等支持;银监部门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基层机构网点布局上给予优先考虑。Р五、实施步骤Р(一)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进行组织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Р(二)完善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时解决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中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指定相关科室及人员专门负责指导金融服务站工作。Р(三)开展专门培训。各级金融工作局(办)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培训工作,督促各涉农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服务、培训方案。各涉农金融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分管社区金融服务工作,强化与相关镇、村联系,定期汇报农村金融服务情况,通过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咨询会等形式加强金融机构与镇、村群众交流。Р六、工作要求Р(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对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制订活动的具体计划和日程安排,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金融服务工作站开展有声有色。Р(二)加强沟通,齐心协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金融机构与各镇及村委加强沟通,分工负责、互动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工作取得良好实效。Р(三)形式多样,注重效果。各镇(村)及金融机构可结合区域实际情况,采取散发宣传材料、书籍阅览、观看宣传光盘、走进农户家庭、深入田间地头、进企业、进学校、利用当地新闻媒体、文化阵地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提高群众的金融知识和理财能力。Р (四)总结推广,强化责任。各级政府要把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情况作为考核村、镇领导的一项内容,对组织有方、成效显著的金融服务站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好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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