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园、示范库、示范厂,示范乡、示范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步伐。依托科技推广体系,动员和组织果业科技人员,加强苹果适用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大力开展百万技术员和万名信息员培训活动。到2000年,使每个家庭果园有1名技术员,每个乡镇和企业有1名信息员。抓住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之机,动员和组织一批学有专长的有识之士投身苹果产业化主战场,采用承包、领办、投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产业化各环节的经营活动,为加快苹果产业化步伐做贡献。Р (六)落实扶持措施,促进产业化发展。1.将省财政安排的多种经营专项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其中70%用于扶持发展苹果产业,开展科技培训、良种苗木引进培育和扶持中介组织。果区各地市可以从财政安排资金,各县区可以从苹果业上缴的农业特产税中提取3—5%,分别设立相应专项资金,扶持苹果业的发展。2.各级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扶贫开发、老区建设、综合开发、多种经营等支农专项资金,以及生态环境建设、水土保持等项目资金,都要向苹果产业化项目倾斜,加大扶持力度。3.各级金融机构应把苹果产业化项目作为扶持重点,对苹果产业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贷款。4.对经批准的苹果外向型出口企业,赋予自营出口权。5.果区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规范向果农的收税、收费行为,严禁随意提高征收标准和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果农负担。6.搞好社会服务,优化社会环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准以次充好,不准掺杂使假,不准坑商害农,严禁欺诈行为。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严惩车匪路霸,保持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护苹果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端正行业风气,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各级工商、税务、公安、物价部门都要加强行业作风整顿工作,坚决制止一切形式的“三乱”行为,全心全意为果农、为客商提供良好服务,为促进和加快我省苹果产业化发展步伐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