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和平时期,一些镇、街道党委政府武装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武装工作纳入镇、街道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党管武装工作停留在口头上的多,具体落实的少,实际上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就不要。多数单位日常工作停留在布置了就等于落实了,计划了就等于开展了,喜欢搞些花架子,不跟踪问效抓落实,特别在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战备工作等方面尤为突出。Р二是民兵整组工作有些“虚”。部分单位存在着在花名册上整组,在派出所户籍网上整组现象,有的把符合年龄条件的,在网上进行整组一网搞定;有的甚至闭门造车,没有结合本地区实际、没有考虑人员流动量、没有考虑兵员所在位置,也不管人员编组结果合理性、能否拉得出用得上等因素。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国有大型企业成建制建立民兵组织的情况较好,但在一些民兵适龄青年较多的民营企业情况较差,他们对建立民兵组织热情不高,甚至有抵触情绪。Р三是专武干部能力素质有些“低”。按照中办发[1999]24号文件、渝办发[1999]179号文件,对镇、街道武装部设置和专武干部配备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但在实际配备专武部长过程中,没有严格按标准任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状普遍存在。有的没有当过兵,没有受过严格军事训练,从事武装工作存在先天性不足;有的在岗位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