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成本电子帐、并由专人保管。Р(六)极积、主动地向主管领导反馈绩效工资情况,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Р(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Р三、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Р(一)医院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招收职工,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Р(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的人事计划、职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职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编制及定编Р(一)医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编。Р(二)医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Р(三)因工作及业务发展需要、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临时工聘用程序规定,履行人员聘用手续后用工,严禁编外聘用临时工。第三节人员准入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现实工作需要,按照机构和人员定编设岗方案,为满足医院对各类人才的需要,有计划地吸收和引入人员。Р(一)准入原则:Р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全面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