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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41 |  大小:408KB

文档介绍
核表》(附表7)的考评内容和要求,采取对口支援期间督查与对口支援结束后综合考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全面综合绩效评估。Р五、实施效果及效益Р (一)效果Р 1、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标志:队伍业务素质提高,服务项目增加,诊疗操作规范。Р 2、受援单位管理工作规范的标志: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Р 3、受援单位服务能力提高标志:就诊人数增加,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Р (二)效益Р 1、社会效益: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得到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Р2、经济效益: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人次、业务收入有所增加。Р六、项目考核奖惩措施及工作要求Р 1、对支援单位和派驻人员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连续抽查三次无故未到岗的人员,考核为不合格。Р 2、县卫生局对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Р 3、考核结果作为对口支援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医院等级复核和评审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支援单位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对未能完成支援任务的单位建议市局暂缓医院等级复核和评审,建议次年起取消项目安排。Р 4、考核结果作为支援人员评优、评先及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未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对口支援工作的人员,医师(护师)定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支援人员3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及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Р 5、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要认真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对不重视对口支援工作、不履行对口支援协议、帮扶人员不到岗、帮扶措施不落实,项目经费不予支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Р**县卫生局Р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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