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Р 我公司承建位于区路号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施工安全措施备案号: ),目前施工进度为(A、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现场完成围挡、大门、冲洗平台、临舍等;B、房建工程完成主体封顶、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70%、市政工程完成50%工程量)。根据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南建质安[2013]22号)文件的规定,该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共万元,现申请第次措施费用万元(总费用的%)。请给予支付。Р项目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公章): Р联系人: 联系电话: Р日期: 年月日Р建设单位意见:Р负责人(签章): 建设单位(公章): Р 日期: 年月日Р监督机构意见Р Р Р 监督机构(公章): Р Р 日期: 年月日Р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