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料机操作作业指导书Р目的Р 为了保障机器及操作人员的安全, 并保证工作质量。Р适用范围Р 适用于注塑部所有碎料机的具体作业。Р引用文件Р QC3-MD-02A 《注塑部设备保养基准表》Р4. 作业内容Р 4.1 操作人员需持有上岗证, 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耳罩,禁止戴手套。Р 4.2 开机前首先检查紧急停机按制是否正常,地面、机台是否整洁,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Р 4.3 待粉碎的胶件、水口按胶料的种类、颜色分开处理,且无杂物混合在内。Р 4.4 碎料时先启动机器,待运转稳定(大约10秒)后方可送料,手不能伸入送料口,转色、转料时要先关闭机器电源,地面、碎料机、接料箱必须彻底清理干净。Р 4.5 粉碎出来的碎料长度不能大于1cm(目视)。Р 4.6 粉碎好的水口料装入相应(同种原料、同种色粉)的料袋,20kg/袋,并在料袋上贴上标识纸,注明胶料的名称、色粉名称及重量。Р 4.7 停机时必须待机器空转时停机。Р 4.8 工作完毕后,关闭电源,整理、清洁工作场所,对机器进行日常保养。Р5.记录表格Р QC3-11-04 《设备保养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