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要求各单位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凡客户用电的电力建设工程,尊重客户的意愿,不向客户指定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客户自愿委托供电部门建设的工程,签订合同必须坚持公平合理原则,不以高价承建客户工程,损害客户利益;对客户自建的工程,我们在设计方案审核、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为客户搞好服务、提供方便。在监督检查中,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堵塞管理漏洞。Р四、搞好宣传,为客户营造自由选择空间Р为扩大客户在电力工程中自由选择的空间,我局在向社会公布业扩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加强《电力监管办法》和“三不指定”政策宣传,将《电力监管办法》和50家以上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名单进行上墙公开,为用户自行选择提供方便。在此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将以上相关资料印制2500份面向社会发放和宣传,及时向客户进行推荐,增加客户选择空间,使其能够货比三家,择优而用。Р五、规范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Р为规范工作流程,针对个别工程存在安排时间不尽合理,衔接不够紧密,时间效率还可提高的问题,我局重新梳理了服务流程,统一了规范,细化了标准,使服务更趋程序化、规范化,为提高服务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提升服务质量,我们对广大职工特别是窗口单位人员进行了《供电企业服务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质量标准》Р等相关制度规范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方式和设施,尽最大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方便、真诚的服务。Р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今年的供电检查为契机,以维护供电企业形象和健康发展为已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国家电力监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三不指定”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三指定”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供电市场,让领导放心,让客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