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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病人户口在垦区的,将传染病病例信息通过农垦总局疾控中心网上办公系统进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因故不能使用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Р7、疫情报告责任人收到已经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的诊断有改变或病人死亡的报告时,要及时进行订正或死亡报告。Р8、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要开展疫情报告监测工作,对所在地医疗机构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定期开展疫情搜查,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要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下级疾控机构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检查结果做好记录。Р 9、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要开展每日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每日发生的传染病病人数、病种分类、病人住址分布、诊断机构分布等。发现辖区内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责任报告人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Р10、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发现的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Р11、未经所在地垦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向社会发布辖区传染病疫情,不得将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向他人公开。Р12、疫情报告管理责任科室要妥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传染病登记本》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Р 13、疫情报告管理科室要定期汇总分析辖区疫情,编发疫情简报,对重大疫情进行预测、预报。流动人口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其传染病报告、个案流调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Р14、垦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工程要求上报病种的诊断病例,按以上程序和参照丙种传染病报告时限要求报告,所用报告卡为《黑龙江垦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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