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确定专人定期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Р(六)防灾减灾准备。档案馆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为档案工作人员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Р七、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Р(一)灾害预警。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前预警或档案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档案馆要迅速启动预案。Р(二)灾情核定及报送。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灾情报送工作。发生灾情时,综合协调小组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确保在2小时内向县委、政府和市档案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向省档案局报告。Р灾情报告主要内容:灾情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严重程度和等级;档案损失情况;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Р在灾情稳定前,要与县委、政府以及救灾部门和市档案局保持通讯联络,实行24小时灾情随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和救灾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及时准确和救灾工作的及时开展,每天向县委、政府和市档案局实行零报告制度。Р(三)紧急转移安置Р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后,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要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救灾部门要求,将档案转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场所,实行紧急避险。Р(四)档案抢救保护Р档案转移后,安全保护小组要做好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发展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指挥中心要及时向县委、政府和市档案局汇报,必要时,要申请给予救灾支援。Р八、奖惩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抢险救灾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请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贻误时机,不听指挥,敷衍塞责,因人为因素给救灾工作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Р九、附则Р全县各一级立档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Р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