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于2004年4月批准立项,同年9月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2005年10月通过初步设计审核,由宜阳县人民政府投资于2005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竣工,2007年6月初进入试运行期,2008年7月通过省、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本污水处理厂接纳的Р污水全部来自宜阳县城洛南城区的生活污水和部分企业的工业废水。虽然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比一般工业废水都低,但如果不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将造成城区河道污染。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有不稳定因素波动或者特殊事故发生,都有可能引起系运行不稳定或者出水超标甚至停产,将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另一方面生产过程中,将用到二氧化氯、次氯酸钠、盐酸、聚丙烯酰胺等有毒有害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存放和生产过程中与这些物质相关的设备设施或构筑物出现渗漏、泄漏、遇火或不当操作,就有可能造成环境突发事故,污染周边环境,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根据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针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暴极端天气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长时间急暴雨造成污水厂水质超标以及化学药品泄漏3类事件,根据污水厂生产特点,营运特性,特编制了本应急预案,在事故中,将环境、经济以及生命损失降至最低。Р为了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同时警戒企业防微杜渐。我厂从企业自身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的目标出发,组织编制《宜阳县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实现一旦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企业即可按照本应急预案所提出的程序和操作方法,紧张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Р1.2 编制依据Р此次《宜阳县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