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要建立以职业素质培养和专业技术标准为基础的考核体系, 建议在该课程教学中分章节考核评分, 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分值权重如下。Р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考核学生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 以及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会计监督的体系、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会计工作违法的法律责任等知识的理解, 采用案例分析的考核方式, 占20%的权重。Р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考核学生掌握结算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 以及对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类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及管理、各种票据的使用等知识的理解, 采用案例分析的考核方式, 占20%的权重。Р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考核学生掌握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 以及对增值税的计算、消费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税收征管的程序等知识的理解, 采用案例分析的考核方式, 占40%的权重。Р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考核学生掌握财政法规制度的基本情况, 以及对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知识的理解, 采用案例分析的考核方式, 占10%的权重。Р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考核学生掌握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情况, 以及对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联系和区别、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等知识的理解, 采用案例分析的考核方式, 占10%的权重。Р参考文献Р[1]张良.职业素质本位的高职教育课程建构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 2012:36. Р[2]曾昭坤.浅谈案例教学法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的应用[J].财经界(学术) , 2010, (16) :190. Р[3]黄亚宇, 刘新桥.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信息化改革与实践-基于“一带两平台”的建设理念[J].科技经济市场, 2016, (11)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