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树立民本审计理念,加强对惠及民生福利、关乎公众利益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围绕党委、人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从偏重于竣工决算审计、侧重于审核工程造价向项目效益审计、建设项目管理审计和全过程跟踪审计转变。Р2.多方联动,强化投资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监督机制,多方联动监督,理顺我局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关系,为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提供互动、联系、沟通的平台,使各监督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共享监督成果,积极有效地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Р (七)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水平Р 1.加强计划管理,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和审计力量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量力而为、确保质量、规范风险”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于每年年底前,会同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数量和审计对象名单的建议,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审定后,列入审计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在安排计划任务时,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监督的实际,重点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较大、地方经济产业的支柱企业、社会关注以及群众反映意见较多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Р2.转变工作思路,扩大成果运用。从过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什么,评价什么”转变为“评价什么,审计什么”,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在“问效”的基础上“问责”和制定审计结果情况通报制度,使审计情况通报工作制度化,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参考。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