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70.81 Р湖南省Р113 Р1376 Р82.37 Р90.62 Р广东省Р326 Р6775 Р423.79 Р441.07 Р广西壮族自治区Р257 Р3458 Р189.27 Р263.71 Р海南省Р32 Р383 Р31.50 Р34.66 Р重庆市Р207 Р5008 Р407.25 Р508.10 Р四川省Р293 Р6249 Р452.81 Р520.09 Р贵州省Р256 Р2829 Р74.39 Р71.62 Р云南省Р370 Р3538 Р178.35 Р182.94 Р西藏自治区Р6 Р55 Р5.40 Р2.25 Р陕西省Р208 Р2140 Р160.28 Р161.82 Р甘肃省Р282 Р2657 Р112.44 Р90.88 Р青海省Р37 Р437 Р29.06 Р33.68 Р宁夏回族自治区Р117 Р1473 Р65.47 Р63.44 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Р201 Р1584 Р123.80 Р141.02 Р 资料来源:人民网Р2.2.1政府重视,制度法规正在完善Р各级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发展县域经济,希望能够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增加对“三农”经济和民营经济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在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报告中,都将建立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办牵头,会同银监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财政厅、公安厅、审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组成的小额贷款公司审核委员会,明确了批准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的条件.Р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便利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各级政府都指定了牵头主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设立审批、经营监管以及风险防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