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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天然气供气协议(工福户)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燃、易爆物品;Р(5)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Р(6)使用明火检查泄露;Р(7)将装有燃气表、燃气管道的房间作为卧室或临时搭铺睡人;Р(8)施工、装修时将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包裹在内;Р(9)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和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他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Р(10)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Р(11)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Р第六条违约责任Р(一)甲方违约责任Р1.甲方不按期交纳燃气费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气。甲方应对逾期交纳部分每日按照气费额的Р %支付违约金。Р2.甲方不按照本协议规定用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赔偿。Р3.对于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规定的,乙方有权加以制止,要求甲方无条件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阻或者危及天然气使用安全的,乙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气的措施。Р(二)乙方的违约责任Р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期限置换通气,应向甲方支付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Р2.由于乙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3.乙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甲方,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Р4.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的行为造成停气,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Р第七条合同的变更Р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协议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第八条争议的解决Р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Р第九条其他约定Р1.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Р2. Р Р Р 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Р签约日期: 年月日Р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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