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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制度汇编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80 |  大小:582KB

文档介绍
病例要及时组织讨论。Р二、入院后五日内不能确诊的,需进行科室内讨论;入院后八日内未能确诊的,需组织全院讨论。Р三、疗效不满意病例的讨论: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五日内完成科室内讨论;仍不能控制的,八日内完成全院讨论。Р 四、门诊病例讨论:凡是在我院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讨论。Р五、医技病例讨论:凡疑难病例,或发现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有疑问,要组织讨论,必要时复查,并由副主任医(技)师审核签发。Р六、危重病例讨论:病情危重的病人要在24小时内完成科室内讨论;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求提请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医务科组织在24小时内完成院级讨论。Р七、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Р 八、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Р 九、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Р八、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管理方案Р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升全旗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巴彦淖尔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Р (一)、成立产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Р1.组织成员Р主任:刘海平副主任:郭永轩Р成员:马春梅其其格王丽萍陈丽霞王娟Р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Р2.产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Р1)负责院内产科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等产科质量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院内产科安全工作自查和质控,并进行针对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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